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公 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及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征得服务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在编工作人员未经其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8:00至4月1日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左右。
2、填报信息。应聘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并如实、准确填写《通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须按要求重新上传。不按规定按时上传照片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须在面试资格时确定。
4、缴费确认。经网络初审通过的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及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6年4月2日18: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6年 4月 15日(8:30至17:30)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石牛嘴新区红峰大厦六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通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6年4月12日至4月15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实际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通过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xzf.gov.cn/s/tjxrsj/index.jhtml)公告。取消岗位后涉及应聘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应聘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帐户。
六、加分审核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在笔试折合成绩中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6年4月15日(8:30至17:30)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七、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公共科目笔试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其中报考县电视台摄像记者和编辑制作岗位的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报考县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的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面试。考试方式为C类,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专业科目面试(技能测试)成绩×40%。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应聘县石牛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县关押人员卫生所(医学、护理)岗位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进行命题和考试;应聘其他事业单位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进行命题和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4、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2016年4月18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xzf.gov.cn/s/tjxrsj/index.jhtml)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6年4月20日上午(12:00前)由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6年4月21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二)专业科目面试(技能测试)
1、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应聘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技能测试)资格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资格审查);各岗位进入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16年4月25日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通江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参加,并现场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职者还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以及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入校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的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资格审查等而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资格审查递补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递补资格审查),递补对象和资格审查时间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后达不到面试(技能测试)比例的,则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xzf.gov.cn/s/tjxrsj/index.jhtml)上公告。
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发放《专业科目面试(技能测试)通知书》,并按80元/人缴纳面试(技能测试)考务费。
2、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专业科目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科目面试(技能测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能力和亲和力、举止仪表等;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技能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技能和基本素质。其中:报考编辑制作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短片或广告编辑制作技能,报考摄像记者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新闻采写、编辑制作技能。
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技能测试)实行现场评分,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xzf.gov.cn/s/tjxrsj/index.jhtml)公告。
3、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xzf.gov.cn/s/tjxrsj/index.jhtml)公告。
八、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同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还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聘小组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所产生的一节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还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学历还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九、考核
县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人员,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xzf.gov.cn/s/tjxrsj/index.j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一、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通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相同条件实行统一招聘的岗位,在聘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自主选择岗位。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的,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一旦被招聘单位聘用,在聘用岗位工作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