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关于公开选聘青川县白龙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层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青川县白龙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青川县白龙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县人民政府新筹建的县属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内设综合办公室、旅游开发部、计划财务部、渔业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主要从事白龙湖渔业开发与经营管理,游船及水上娱乐与项目开发经营,基础设施、房地产、酒店等旅游开发与经营,大型赛事及营销管理,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以及其他经营服务。
二、 公开选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的职位共3名,其中:总经理(不设董事长,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1名,副总经理2名。
三、 薪酬待遇
本次选聘的经理层实行年度薪酬待遇,总经理年薪30万元,副总经理年薪15万元。
具体薪酬按照青川县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社保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 选聘范围、报名资格和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形象气质好。
4.符合《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要求
1.报考总经理职位资格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2岁以下(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应具有国有、民营中型及以上企业任董事长或总经理1年以上;副董事长或副总经理3年以上任职经历。
(4)具备前述条件且具有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或具有湖泊经营管理、渔业经营管理、旅游经营管理、投融资经营管理(之一)工作经历5年以上的,可放宽至45岁。
2、报考副总经理职位资格要求:
(1)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应具有国有、民营中型及以上企业任副董事长或副总经理1年以上;党政事业机关报考者须具有正科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任副科领导职务3年以上任职经历。
(4)具备前述条件且具有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或者具有湖泊经营管理、渔业经营管理、旅游经营管理、投融资经营管理(之一)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3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组织立案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以上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必须本人书面承诺解除原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与原行政事业单位脱钩。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试、组织考察、体检、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整个公开选聘工作在2016年4月底结束。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4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中国.青川、青川县人事人才网,下载《青川县公开选聘青川县白龙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层报名登记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青川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邮箱:26419003@QQ.com),应聘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国有企业、民营中型及以上企业认定证明、相关工作经历及职位证明、业绩评价材料等相关资料彩色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
(2)现场报名人员请携带《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国有企业、民营中型及以上企业认定证明、相关工作经历及职位证明、业绩评价材料和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青川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青川县财经大厦4楼,电话:0839-7208372,联系人:蒋玖珍)。
3.资格审查。2016年4月5日-7日进行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测试
本次选聘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测试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测试成绩30%+面试测试成绩70%。
1.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满分为100分。
3.如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测试时间暂定于2016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由县公开选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最终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具体相关事宜另行安排。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县公开选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程序决定是否聘用,并进行公示。
(六)聘用
对拟聘人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签订3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予以解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青川县公开选聘青川县白龙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层报名登记表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