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9来源:本站采编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3月17日-18日。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由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四)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法律法规知识和综合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具体体检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可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查费用自理。因复检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扶贫移民局组织实施,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确定人选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等因素,提出建议人选,报市扶贫移民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九)公示
市扶贫移民局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在相关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遴选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使用的,由市扶贫移民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人选后即顶岗试用,并报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在市扶贫移民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客观、公正,市扶贫移民局设立监督电话(0826—2357567),听取意见,受理举报。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咨询电话:0826-2321080(广安市扶贫移民局办公室)。
附件: 1.广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广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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