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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辅助警察公告(1)

2016-03-0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辅助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二、岗位职责

协助司法警察从事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记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三)年龄在18—28周岁之间(此次招聘年龄计算以3月8日为准,即1987年3月8日—1998年3月8日期间出生)。

(四)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和具有体育特长人员优先聘用。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男性身高170 cm以上,女性身高160 cm以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一)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曾被开除军籍、团籍、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

(二)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有违法劣迹。

(四)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五)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五、应聘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实行人才派遣。由我院与资阳市劳动社会保障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由该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后,派遣到我院工作。

(二)工资和补贴约2500元,其中试用期工资约1700元。确立用工关系即为用工人员依法购买“五险”。

(三)用工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继续保持用工关系。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 8日—18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法警支队办公室(雁江区康乐路49号,马鞍九义校对面)

3、报名方式:填写《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外辅助警察报名表》(网上下载),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从事其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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