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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波县2016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6-03-04来源:本站采编

四、确定拟考核聘用人员

考核聘用工作小组对初步人选进行筛选汇总,组织素质能力测试,并按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考核聘用人员方案与符合考核聘用资格条件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确定拟考核聘用人员名单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一)对报名人数与拟考核聘用人数比例为1:1的岗位,其考核聘用人选在校主修学科平均成绩不得低于65分,且素质能力测试为合格,方可确定为考核聘用人选。

(二)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考核聘用人数的比例超过1:1的,进行素质能力测试,择优确定拟考核聘用人选。

五、素质能力测试

由考核聘用工作小组对拟聘考生进行素质能力测试。测试时间:第一轮2016年3月12日。第二轮时间另行通知。素质能力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六、考核、体检

确定的拟考核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试用半年后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考核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其中:对应届毕业生还需要考察在校期间的表现;对往届毕业生需考察在校和社会期间的表现,并形成考核、考察材料。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经资格审查和素质能力测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签约与违约追究

经素质能力测试后择优签订拟聘用合同,按合同要求按时到我县报到试用,不按时到我县聘用的,视为违约。违约人员将赔偿违约金2万元。否则将按有关程序追究违约人员的责任。

九、聘用

聘用半年后经公示无不良反映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按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有关待遇执行,必须在我县服务6周年(含试用期一年)方能提出调动,否则少服务1年向用人单位交纳1万元违约金,未满6年提出调离的除按规定交纳违约金外必须解除人事关系。

十、纪律与监督

在考核聘用工作中,要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雷波县2016年考核聘用卫生计生系统紧缺专业医务人员岗位表

2016年3月4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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