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4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拟面向四川省、重庆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四川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2名(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四川省、重庆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已登记为公务员的工作人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有较高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法学类、财政会计类专业;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含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时间、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1月1日。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3月7日至3月18日。
3.报名、资格初审程序和要求:报名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定向动员进行。报名者在网站(邓小平故里.广安人大网、广安党建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四川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四川省广安市人大机关办公楼1号楼212室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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