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4来源:本站采编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削减职位计划。
1.笔试。
笔试科目:文秘:文秘写作。教育督导:教育督导综合知识。财务人员:财会知识。各科卷面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2016年3月30日下午5:00前到凉山州教育局人事师训科领取准考证)。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教育局网站公布。
2.面试。按照考调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并在凉山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教育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七)试用
考调人员到凉山州教育局试用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调动
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五、本公告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2283663
监督电话:0834—3222873
凉山州教育局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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