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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扶贫移民局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6-02-23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米易县人事调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局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调岗位及人数

米易县民族事务和经济发展管理岗位1名(公务员)。

米易县扶贫开发工作管理岗位1名(事业人员)。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类事业人员)。

(二)考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29日之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扶贫移民局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协同办公平台上发布公开考调公告,报考人员到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扶贫移民局(米易县攀莲镇府城路86号)515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2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扶贫移民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贴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扶贫移民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由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扶贫移民局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扶贫移民局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调人员,统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人员,报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扶贫移民局纪检组对此次考调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投诉举报。对考调工作中弄虚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考调的人员,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此次考调工作由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扶贫移民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8172450

咨询电话:8172743

附件: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扶贫移民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和扶贫移民局 2016年2月2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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