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2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加强州委编办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州委组织部批准,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调1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考调财务人员1名。
二、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参公人员)。
三、考调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会计类相关专业。
2.具有公务员身份,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3.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并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6.身体健康。
7.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告方式
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和各阶段成绩发布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本次考调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州委编办综合科负责。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3月1日上午8:30至3月9日下午17:30前工作时间内在州委编办综合科(西昌市三岔口南路55号,州政府大楼403室)报名。报名时需带以下材料:
①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贴上近期免冠彩照)一式2份(见附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背面要写上姓名)。
⑤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请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组织部或人社局鲜章)。
⑦从事3年以上财务工作时间的单位证明一份。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职位计划。
1.笔试
①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②领取准考证。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在2016年3月10日8:30—3月11日17:30前工作时间内在州委编办综合科领取,逾期不领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③笔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④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按照考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3名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由州委编办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如有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等额递补。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调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等额递补。
(五)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调动
根据公示情况,由州委编办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正式考调人员,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六、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七、本公告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866683
监督电话:0834-3865539
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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