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2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拟在全省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4名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4名。
二、遴选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遴选报考资格条件
(一)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外,报考者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乡镇新录用公务员需满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次遴选中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均截至2016年3月11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及遴选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网络报名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1日前,报考者可登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下载并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上传表上),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155284692@qq.com)。我们将及时受理报名申请并对照资格条件初审后通过邮件回复,请报名人员适时登录本人邮箱查询。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公布的遴选条件和规定的报考程序报名。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同时,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
(三)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16年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遂州中路682号23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笔试内容:公文写作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排名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该遴选职位名额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遴选职位名额的3倍,则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1.资格复审和确认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函,于2016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到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复审未通过者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遴选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体检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遴选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遂宁市人社局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填写《遂宁市公务员(参公人员)调动登记表》,按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立监督小组,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市人社局监察室(0825)5863139
九、本公告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遂宁市人社局人事教育科0825-5863196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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