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拟招聘职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德才兼备,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较敏锐的政治观察分析能力,热爱工作,勤奋好学,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同时具有建筑类工程师职称。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1976年1月14日——1998年1月15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泸州市江阳区住建局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数额 |
资格条件 |
||||
学历 |
学位 |
所学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专业技术 |
2 |
大专 |
|
建筑类 |
40周岁及以下 |
具备建筑类工程师职称 |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1、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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