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8来源:本站采编
2.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6年2月1日(星期一),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察
面试后,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的考察组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分乡、村两级进行,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
4.公示
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将于2016年2月23日左右在汶川门户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上报汇总审批
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报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并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五)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汶川县门户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分配并按规定程序为聘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及上编制等有关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到单位报到,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聘用资格。
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录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市)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录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录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1.本公告由汶川县委组织部、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2.此次招录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汶川县电视台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报名人员务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对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监督电话:6222850
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622630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6448627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6228409
中共汶川县委组织部 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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