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7来源:本站采编
(四)报名约定事项
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三江人才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内容:计算机技能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不合格的不聘用。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长宁县住建城管局牵头组织考核。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举报者反映情况不实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订合同与工资待遇
(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县住建城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为1380元/月,五项保险单位部分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个人缴纳。节假日加班、夜班补助,按有关规定发放。
(三)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试用期满,因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八、本公告由长宁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长宁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长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31-7872211
附件:长宁县应急指挥和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座席人员报名表
长宁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长宁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长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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