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4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公开考调4名工作人员分别充实到县环卫所、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名额和条件
(一)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主要负责全县残疾人康复理疗、培训。本次考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从事康复中心办公室工作,报考者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限45周岁及以下。县内乡镇人员报考须具有至少2年乡镇基层工作经历。
(二)县环卫所主要负责县域内环境卫生的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本次考调工作人员3名。报考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限40周岁及以下,县内乡镇人员报考须具有至少2年以上乡镇基层工作经历。
(三)本次考调需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正式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四)报考人员应具有考调岗的条件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3、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尚在试用期的;(5)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5、参加考调人员,将按照岗位聘用管理政策规定,执行考调单位及岗位相应的工资制度,因涉及工资变化、本人不愿执行调入单位工资制度的,请勿报考。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22日。有意报考者请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内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报考县环卫所的到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39-7207527,联系人:李蕾。报考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到县残联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7204846,联系人:唐培蓉。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此表请在青川人事人才网站自行下载(见附件);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报考要求相关的有关证件;
(3) 具有报考人员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工作经历等情况证明;
(4) 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由考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由考调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安排。
(五)拟调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六)公示。对拟调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川县残疾人联合会、青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6543
青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0839-7204846
青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839-7207527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0839-7201356
青川县纪委、监察局 0839-7202492、7202525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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