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3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泛发现和选拔优秀干部人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比选一批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动议人选。现公告如下:
一、比选名额
此次集中比选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动议人选8名。
二、比选范围
在符合条件的市、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班学员中比选。
三、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任九级职员或科员满3年以上(任职时间截止2016年1月31日);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5.尚处于试用期的领导干部;
6.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名情况的。
四、比选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月20日。
2.报名地点: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联系方式:7201951 7202478(传真)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到青川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带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任职时间证明以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贴好免冠正面证件照)。
(二)资格审查及调剂
接受报名时,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比选过程。
(三)综合测试
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通过综合测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分析问题、组织协调、应对突发事件、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时间安排在2016年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动议人选
县委组织部根据测试成绩,对照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进行认真分析、综合比较,按1:2比例差额提出初步建议人选报告县委。县委采取会议或者个别听取意见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酝酿,等额确定动议人选。动议人选确定后,按干部选任程序决定提名人选。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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