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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关于公开考调兴文县博物馆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6-01-14来源:本站采编

兴文县博物馆(兴文县文物管理所、兴文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经县委编委批准设立的县教体文广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考调方式选聘工作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名额与条件

(一)此次考调工作人员共4名,各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见下表:

岗位名称

名额

报考条件

附注

副馆长

1

4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5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现任县内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

1.年龄计算以报名截止当日为准。

2.工作期间未受过各类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3.报考者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工作员

1

45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讲解员

1

女性,3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净身高158cm以上.

讲解员(苗族)

1

女性,30周岁及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净身高158cm以上.

二、考调范围

面向兴文县内各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人员考调选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报名工作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县教体文广局二楼人事师训股(中山街西段588号)。

(四)报名手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签章、负责人签字)、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

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应对照报考条件逐条说明,并包含报考人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及综合表现、现工作岗位、是否在编在职等内容,单位负责人明确签批是否同意报考、并签字盖章;经批准交流到县内其他单位锻炼一年及以上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还应由实际工作单位出具工作表现补充证明。

报考副馆长岗位的需提供主管部门任职文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签注审核章。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时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经初审合格者获得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贯穿于笔试、面试、考核考察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都将取消考调资格,退回原单位,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1月22日16:00—18:00到教体文广局人事师训股领取笔试(面试)准考证。

四、公告时间与形式

相关信息在党政网、兴文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xwxrsj.com/)、兴文教育信息网(http:// www.xwjyj.com/)、“最美兴文”微信公众号(zmxw0831)发布,请及时关注。

五、考试

(一)考试工作由考调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笔试

考调副馆长及工作员岗位人员均要参加笔试。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名额开考比为3:1,若达不到开考比,则取消相应岗位考调名额。

笔试内容:文史类知识占70%,政策、法规、时事等综合类占30%。

笔试时间:2016年1月23日9:00—11: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考调副馆长及工作员岗位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报考人数多于6人的,取前6名进入面试,第6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报考人数少于6人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相关事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面试时间:2016年1月24日9:00—12: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调讲解员岗位

报考本岗位人员只需参加面试。

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领取相关资料并接受面试准备任务。

面试时间:2016年1月24日14:00—16:00。

面试方式:现场解说。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现场解说,评委现场打分。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试

报考副馆长、工作员岗位人员需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试。

时间:2016年1月23日11:20—12:20。

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信息技术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1.副馆长、工作员岗位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40%+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试成绩×20%

2.讲解员岗位成绩

经评委现场评分,按计分规则计算得分即为考试得分。

(六)成绩及相关信息发布

考试成绩、拟考察人选等信息将在笔试、面试当天,经兴文教育信息网(http:// www.xwjyj.com/)、兴文县教体文广局公示栏及“最美兴文”微信公众号(zmxw0831)发布,请及时关注。

六、考察

(一)对同岗位个人总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最多确定2人作为考察人选,由考试领导组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数据等进行综合评定。考察对象在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及以下等级得票率超过30%的取消拟聘资格。

(二)报考“讲解员”岗位个人考试得分低于70分的将直接淘汰,不予考察。

考察时间:由考察组临时通知。

七、聘用

领导组根据总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岗位身份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县人社局及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工作流动相关手续;原专业技术资格无效,须按新单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评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严格执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川人发〔2003〕56号)等各级相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县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涉及考生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8820811 8826587 8823025

九、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注意后续通知。

(二)本公告相关事项由考调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兴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文县教体文广局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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