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3来源:本站采编
(四)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若报考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原则上进行差额考察,考察比例根据报名人数和笔试面试情况按最多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具体考察比例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内容为参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参考人员总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考察在安县政务网、安县组工网、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告。
(五)体检
按照考察情况,报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考察合格人员,等额组织实施体检,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将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拟选调人员在安县政务网、安县组工网、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告。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经公示后,先期在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教师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鉴定合格后,按干部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应在30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教师调动手续办理时间为2015年8月底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被选调(聘用)的予以退回。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
(三)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七、本次选调工作其它相关事项均在安县政务网、安县组工网、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本公告由中共安县县委组织部和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336136 (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0816-4336326 (安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监督电话:0816-4336299 (安县纪委监察局)
0816-4336233 (安县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1. 安县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
2. 安县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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