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6来源:本站采编
⑵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名成功后应按网络提示打印《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参与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15年2月1日—3月8日期间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两科共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查看职位报名情况。报名期间,考生可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查看各职位报名情况。缴费截止后,考生应于2015年3月10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看各职位笔试开考情况。
因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于2015年3月11日中午12点前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改报其他可以开考的职位。改报人员需符合相应职位条件。
4.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3月17日—3月2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检察官职位三(藏汉翻译)、检察官职位四(维汉翻译)职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余职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共2科,每科总分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1×50%+笔试科目2×50%)×60%+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划定8个类别职位进入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在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
1.笔试
⑴笔试内容:
①检察官职位:行政能力测验、检察专业知识与实务;
②法律政策研究人员职位:行政能力测验、申论;
③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一(会计):行政能力测验、财会专业知识与实务;
④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二(电子证据)、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三(计算机):行政能力测验、计算机专业知识与实务。
⑵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⑶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15年3月31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⑷笔试成绩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31日—4月1日中午12:00前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电话申请查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针对每个检察院的具体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根据《2015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职位情况表》所列职位要求,携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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