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9来源:本站采编
(四)体检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可根据考核考评情况依次递补。
(五)部务会审定
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正式确定遴选拟调候选人。
(六)公示和调动
将拟调人选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监督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28)3816805938165280
附:2015年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201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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