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5来源:本站采编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考生资格,并签署是否同意报名的意见。
报名免收报名费。
(二)招聘办法
翠屏区人社局将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按岗位意向推荐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通过比选、考核、体检后确定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符合招考条件的,可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考试。
(二)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工资薪酬标准为专科生每月1300元,本科生每月1500元,研究生每月1700元。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按月工资薪酬的60%给予年终一次性奖励。服务期每满一年,下一年月工资薪酬增加100元,但月工资薪酬最高不超过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为招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三)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享受休假期间,工资薪酬照发。
(四)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和管理,翠屏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为其进行人事代理,其聘用期限计入工龄。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1--8225749 )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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