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宝兴县广播电视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专业技术人员共计4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宝兴县广播电视台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新闻采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应聘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的人员。
3、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4、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3日至1月26日。
2、报名地点:宝兴县广播电视台。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宝兴县广播电视台应聘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上传JPG格式16—3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将《报名表》发到报名邮箱(83651880@qq.com)进行网络报名。
4、报名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两个以上联系电话,并确保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宝兴县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复审时,考生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表》一份(须贴上本人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业证明材料,考生如系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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