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5来源:本站采编
4.确定拟聘人员名单(2015年1月22日至2月15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营山人事人才网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张贴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要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5.体检。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上报审核(2015年2月16日至3月5日)。将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按要求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
7.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2015年3月6日至20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汇总审批表》(附《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1份),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8.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并通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营山人事人才网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张贴公布。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和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从大学生村干部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它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参与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须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回避的规定。
六、附则
本《公告》由营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设立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817-2226678
营山县委组织部:0817-8218658
营山县人社局: 0817-8377693
营山县监察局: 0817-8221253
附件:
1、:营山县在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名额一览表
2、营山县在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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