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8来源:本站采编
(二)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体检、考察
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体检人数与考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组织考察的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考察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四) 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五)公示
拟调人员按规定公示3天。
(六)办理调配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206543
县民政局 7202527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7202492、720252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201356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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