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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2015年1月人事代理聘用(校聘)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1-08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于2015年1月开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2名工作人员,现将此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聘用方式

实行合同管理,人事代理聘用(校聘)。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三、应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川北医学院网站(www.nsmc.edu.cn),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4日9:00至17∶00。

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登陆报名网站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按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川北医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则自动解除合同,且责任自负。

2、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川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进行,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9:00—17:00,地点为川北医学院人事处(南充市高坪区航空港大道川北医学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请于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从学校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红底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已经就业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请自带一张近期2寸红底免冠照片)

3、面试

本次招聘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发给考生本人的《面试通知书》。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的综合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实验教师岗位及其他岗位的综合面试只有结构化面试。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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