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6来源:本站采编
1.笔试
(1)时间地点:以大邑县人民法院电话通知为准。
(2)内容:笔试分为《法律基础知识》考试与计算机操作两部分,各占50%分值。其中《法律基础知识》为书面试题;计算机操作是指在计算机上完成与职位相关的测试。具体内容为:①庭审片段现场听打,听打录入汉字达到90字/分钟,错误率2%以下;②office办公软件操作、电子邮件收发、公文写作。
(3)要求:笔试时须带本人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面试
(1)时间地点:以大邑县人民法院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人选。
(四)公布成绩
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法律基础知识》考试、计算机测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指定医院一次性进行,不复查,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进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重要回避的关系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重大情况等。考察工作由大邑县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大邑县人民法院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5天。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管理及待遇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大邑县人民法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人员作为大邑县人民法院编外人员,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按《劳动法》规定同大邑县人民法院签订《临时用工聘用合同》,并自愿接受大邑县人民法院统一管理和考核,工资待遇参照大邑县同类人员予以发放,并按规定为其购买社保。
五、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211808
大邑县人民法院监察室:88219893
咨询电话:88208221
大邑县人民法院
2015年1月6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