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5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9〕2号)、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眉市编发〔2012〕60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委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工作人员2名。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市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2. 中共党员,身体健康,35周岁及以下;
3.具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2015年1月12日。
咨询电话:市委办公室干部管理科(028)38168019。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