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30来源:本站采编
面试满分100分。
有公文写作要求的岗位,公文写件与综合面试各占50%。
十一、体检、考察(政审)
(一)体检
1.我市境外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体检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江油市政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人员。
2.我市境内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政审)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选调单位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公告》及《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在报名时隐瞒本人真实情况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考察(政审),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政审)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核评定材料。做出考察(政审)是否合格结论,提出聘用意见报人社部门。
对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是否递补,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二、公示
面试、考察(政审)以及拟聘人员公示均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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