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4来源:本站采编
本次考核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五、加分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等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政策规定加分,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面试资格审查时将以下材料一并交到江安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生报名信息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考生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六、面试
(一)面试形式
教育系统的面试形式为说课,其他系统的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二)确定面试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江安县人社局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江安县人社局于2015年3月11日前采取电话和发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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