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4来源:本站采编
(3)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收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收取面谈考核费每人8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谈考核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
此次招聘采取以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和反应能力。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可等额考核招聘,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参加考核的,按面谈考核成绩高低依次确定。
面谈考核时间为2016年1月23日。逾期未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地点、方式见《面谈考核通知书》。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员考核分数,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数相同者,需再进行一次面谈考核)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在网上公布考核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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