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0来源:本站采编
四、面试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以综合面试和临床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综合面试成绩占60%(医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临床实践技能操作占40%。直接考核采取量化计分,满分100分。考试环节中,凡报考者出现任意一科缺考、自愿放弃或成绩为0分的,不予计算考试总成绩和排名,并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自愿选择派驻的乡镇卫生院;成绩并列的按临床实践技能操作、综合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选择单位顺序,三者均相同的,加试一个专业题,并根据加试专业题成绩决定选择单位顺序;有放弃选择权的依次递补选择,递补人员的最低成绩需达到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平均成绩的70%,选择了派驻单位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岗位选择、进入体检情况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梓潼县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可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安排一次递补,但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70%,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替补只安排一次,之后再出现的空额不再替补。
七、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梓潼县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用期限。特岗全科医生系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特岗聘用人员,与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管理,聘期四年。聘用特岗期间,派驻自愿选择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本人申请,由县人社、编办、卫计部门统一聘用到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聘用常设岗位。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相应岗位有空缺且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用到乡镇卫生院编内领导岗位,也可以聘用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编内岗位。
九、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其他事项
1.除此公告以外,考试过程中的面试、成绩公示、体检、考核等公告均只在梓潼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发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请考生在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考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梓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梓潼县监察局 0816-8212042
报名咨询电话: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8220430
梓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816-8220418
附件: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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