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苍溪县人社局关于部分学校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苍溪县人社局关于部分学校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3)

2015-12-10来源:本站采编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示无异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16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此次考核招聘到县及以下教育事业单位的人员,自本人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不满5周年不得调动(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除外)。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5223126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220368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苍溪县监察局:5229025

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组:5227162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5233037

附件: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苍溪县部分学校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报名信息表

2015年12月9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