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4来源:本站采编
加分项目共三项:
1.工作年限加分。截止2014年12月 31日,每工作1年加0.3分。以人事(编制)部门初始雇聘文件(雇聘合同)为初始工作时间,工作年限计算以人事(编制)部门初始雇聘文件(雇聘合同)和2001年改革期间人事(编制)部门续聘文件(雇聘合同)为依据。上半年(6月30日前)参工的按整年计算,下半年(7月1日后)参工的按半年计算。
2.表彰奖励加分。获得区委、政府(区委办、区政府办)及市级部门、部队团级表彰的一次加0.3分;获得市委、政府(市委办、政府办)及省级部门、部队师级表彰的一次加0.5分;获得省委、政府(省委办、政府办)、国家部委、部队军级表彰的一次加1分;获得国家级(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表彰的一次加3分。不同的表彰项目或同一表彰项目不同年度表彰的可累计加分;同一表彰项目同一年度不同层级表彰的按最高层级标准加分,不重复加分。表彰奖励加分总计不超过5分。
3.职称加分。对获得初级职称(中级工)的加1分;高级工的加3分;专业技术中级、工勤技师及以上职称(等级)的加5分。按职称(技能等级)层级最高的加分,不累加。既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又取得工勤技术职称的,按加分标准高的一项加分,不累加。
4、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加分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主管部门加分初审完毕后,送区人社局复审,并报区乡镇(街道)事业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方式进行。
1.考试科目:本次考试共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专业科目卷面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试者从事本行业工作方面的相关知识。
2.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科目知识×60%+规定项目加分
4.成绩公示:考生总成绩(含加分)将于第一时间予以公示。
八、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相同一并纳入体检(下面环节递补时出现此情形照此执行)。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组织:体检由主管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3、体检事项:进入体检人员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政审
由水务局汇同报考者现工作所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现实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报考者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主管局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水务局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乡镇(街道)事业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用人员,由主管局根据定向招考名额,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本公告明确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并以正式文件报区乡镇(街道)事业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统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不服从工作岗位调配的不予聘用。
十二、纪律监督
(一)此次考试招聘工作在恩阳区乡镇(街道)事业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纪检监察、保密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考务工作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十三、其它
(一)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通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恩阳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巴中市恩阳区水务局从乡镇(街道)水务管理站计划用工中定向招考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名额表
巴中市恩阳区水务局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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