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3来源:本站采编
同,进行加试确定,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公告。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在考察结束后向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和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考察材料和用人意见。考察结果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不进行递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的体检,否则视为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在蓬安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不进行递补。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监督电话:0817-8603881 8607896
(二)遴选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公告等事项,将由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和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蓬安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因考生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遴选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年龄、党龄、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均计算至2015年11月30日。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和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1:蓬安县2015年下半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中共蓬安县委组织部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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