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2来源:本站采编
为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有效解决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中的人才短缺问题,经中共广安区委、广安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面向全国统筹引进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到广安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
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及广安区以外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均可报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引进人才在广安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2、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其中硕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博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年龄及取得学位证书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
三、引进单位及名额
2016年广安区各区级部门,区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9名,引进单位、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及其它相关条件详见《广安区2016年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职位情况表》(附件1)。
四、引进人才主要待遇
(1)对引进人才按相关专业定向安排在区级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并给予一次性住房和搬迁安置补助。标准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0万元;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学术技术带头人10万元;具有博士学位或用人单位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7万元;特别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5万元;其他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4万元。
特别急需紧缺专业包含:规划建设类、经济金融类、交通运输类、生态环境类、化学化工类、管理类〔限企业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电子商务、文化产业管理、工程管理〕、水利工程类、装备制造类、生物医学类等九大类相关专业。
(2)引进人才可享受5年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8000元/年,特别急需紧缺专业硕士5000元/年,其他紧缺专业硕士4000元/年。
(3)对引进的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优秀人才,安排到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使用相应编制;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安排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列占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人单位有事业编制(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的,列占本单位事业编制;无事业编制的,列占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引进人才专项编制”。
(4)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引进人才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5)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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