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30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服务广大干部群众,经2015年11月5日米易县人事调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我局下属的米易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米易县房地产管理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4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人数和范围
本次计划考调全额拨款事业人员4名,考调范围为:全县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卫生和教育系统除外)。各岗位考调人数和岗位职责如下:
1.米易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3名,主要从事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工作。
2.米易县房地产管理所:1名,主要从事房地产市场开发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
具体职位详见《米易县住建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条件
(一)报考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报考米易县规划建设监察大队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米易县房地产管理所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工程、法律类专业优先。
5.取得建筑工程类专业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类中级以上职称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含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和受到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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