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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1)

2015-11-27来源:本站采编

我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科级以下公务员2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并经本单位同意报考;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5年11 月20 日);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1月20日之后出生);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审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

2.报名地点:广安市工商局人事科(办公大楼418、420室),地址:广安市城南建安南路190号。

3.联系电话:0826-2332546。

4.报名要求: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写的《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2月15日到报名处领取本人准考证。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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