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4来源:本站采编
4、面试时间、地点及组织形式等相关事项:具体安排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本区本系统(分为卫生系统和其他系统)事业单位考聘中,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参加递补和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未加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未加分笔试也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组织综合考核,以考核优秀者优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不超过两次。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核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放弃或者其他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考核由区人社局、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所有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均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或计生部门提供的婚育状况证明作为考核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或因考生自愿放弃聘用的(考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及个人材料寄送至规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聘主管机关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若递补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聘人员,由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干部群众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的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社局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缺额,由考聘主管机关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人员。若递补人员放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其中卫生系统 “各乡镇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招人员按相同岗位以考生笔试和面试后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未加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未加分笔试也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组织综合考核,以考核优秀者优先。在规定的选岗时间内,未按时到指定地点选岗或已到指定地点未选岗的人员,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考聘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报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的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市中区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均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三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
0832-2022331 内江市市中区人事考试中心
0832-8361109 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股
监督举报电话:
内江市监察局驻市人社局监察室: 0832-2050892
内江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2-2051136
十一、本公告由考聘单位及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资格要求请咨询各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中区人社局。
附件1:2015年下半年内江市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2015年11月20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