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4来源:本站采编
温馨提示:
(1)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2023077)
(2)对《2015年下半年内江市市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考聘岗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无法准确把握的,请咨询后填报(报考卫生系统请咨询内江市市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话:0832-8361109;报考其他系统请咨询内江市市中区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832-2022331)。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考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卫生系统进入审批及聘用阶段的考生,要以考试总成绩排名选择应聘单位。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时间为 2015 年11月25日至 12月2日(12月2日截止到24:00时止)。
资格初审: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中区人社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中区人社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照片审核时间内(12月2日24:00时以前)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
5、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3日(12月3日截止到24: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6、打印报名表: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和负责网上资格初审的单位应及时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5年 12月21日至 12月25日(12月25日截止到24:00时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联系电话:0832-2023077)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一代居民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可提前一天到达熟悉考试地点,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不能补办,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委托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面试由市中区人社局负责集中组织。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相应计划数。
(二)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卫生事业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余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第一二部分为参考。
2、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政策性加分”与“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12月7日至 12月11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东坝街11号,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联系电话:0832-202788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期满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交费成功后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具体时间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
7、笔试成绩查分:需查分者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登记。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前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严格按面试工作方案执行。面试工作由市中区人社局会同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集中组织实施。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以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接到面试通知三日内(工作时间)持《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准考证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中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证明,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进校方式、学习形式、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缴费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到市中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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