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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5-11-23来源:本站采编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8日17:00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15年12 月8日17: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

提示: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四、确认缴费

(一)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9日中午12:00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为10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公共科目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 span="">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业务基础知识》中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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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11月25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12月15日-12月18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股(绵阳市经开区南区东山大道南段6号<五里梁政务服务中心>611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2)。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12月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5年12月31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任意一科笔试应考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1:3,不够比例的报考岗位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资格复审由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6年1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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