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9来源:本站采编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期间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咨询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按招聘岗位分为三种类型:
医技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它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 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11月 25日在乡镇及以下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其中:加分计算办法以本公告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非日常年度考核优秀。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待打印了准考证后,务于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 18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社局4楼6号)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2)。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12月23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查询。请报考者于2015年12月31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任意一科应考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含1:3),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6年 1月中下旬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相关事项以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存单等证明材料。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达到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其它专业者,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缴纳、《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方式和面试其他具体事项于2016年 1 月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相关事项以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和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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