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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延长时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2015-11-18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崇州市规划设计方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要求,结合《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规划设计高层次人才2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现已由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岗位类别
专业
学历
其他条件
崇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
专业技术
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注册规划师或中级职称优先
年龄要求:1.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42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3日-11月27日(9:00-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直接到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崇州市世纪大道1000号新政务中心六楼)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崇州市世纪大道1000号新政务中心六楼)报名,填写报名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时,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补充材料(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录用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则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人社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满分100分,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崇州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chong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二)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的相关优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五年以上方可办理调动等手续。

七、咨询及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028-82272271)

报名咨询电话: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028-8227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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