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0来源:本站采编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考调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三)总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德昌党建网站和县四大班子办公区公示。
四、试用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多于考调名额1名差额确定试用人员,确定的试用人员在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公示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考调人员公示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确定为正式考调人员,试用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六、调动
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正式考调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保留原职级待遇。
七、考调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2.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本次考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考调工作咨询电话:0834-5201766 监督电话:0834-5202876。
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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