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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乐山市市中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5-11-04来源:本站采编

(四)费用。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交医院。

(五)体检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跨岗位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2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岗位不再递补。如参加该职位面试的考生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人社局会同组织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其中:各类在编在职人员须在发布考察公告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同意办理调(流)动或同意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不能按期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以及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跨岗位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若该岗位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及聘用等招聘环节单独进行。

八、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乐山人才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面试成绩等,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或自动放弃聘用后出现的空额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及服务年限

(一)对公示无异议的,组织拟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报考职位对应单位,并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对聘用人员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三)聘用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报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年限满5周年后、报考区卫计系统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期满6周年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十、重要注意事项

此次考核招聘工作除公告同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乐山人才服务网上公布外,其余各环节公告、要求和注意事项只在乐山人才服务网上公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干部股:0833-2131732

相关网址:

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gov.cn/

乐山人才服务网:http://www.lsrc114.com/

十一、纪律和监督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为保证此次公招的顺利进行,维护公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区委组织部干监股:0833-2118435

区人社局办公室:0833-2134486

区人社局干部股:0833-2131732

附件:

1.2015年下半年乐山市市中区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2015年招聘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简介表

2015年11月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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