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3来源:本站采编
为满足我市教育体育局部分直属学校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经市委编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0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教育体育网(http://www.pzhedu.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2015年下半年直属学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应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10]217号)的具体规定。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79年11月8日—1997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本人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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