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和乐委编发〔2015〕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西南大学及四川省内部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免费师范生择优考核招聘20名高中(职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发布):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乐至县2015年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高中(职高)教师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学历必须是师范专业(职教师资除外)。
应聘人员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职教师资教师资格放宽到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考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环节:
①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②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③在校期间专业课出现补考;
④有公安等部门收审、羁押经历,或参与过其他非法活动;
⑤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由乐至县教育局及相关学校组成考核招聘小组,到西南大学及四川省内部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招聘(具体招聘时间提前两天在招生院校通知),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委编办负责本次考核招聘的指导。
(一)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
(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经考核招聘小组初步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由本人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职位要求的职位应聘,并如实填写《乐至县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四 、考核
(一)经初步审查合格者由考核招聘小组组织专业知识考核(笔试+讲课)。
(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中各学科基础知识;讲课内容为现行高中一年级教材内容。
五、体检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乐至县教育局组织体检,乐至县人社局、监察局负责体检的指导和监督。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情况反映,举报人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者,填写《资阳市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规定程序报市级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程序签定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用人员必须提供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乐至县教育局负责拟聘人员人事档案审核,审核合格后,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方可发文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免费师范生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有硕士学位的受聘人员,不约定试用期。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并履行在乐至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为5年的义务。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与聘用单位约定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本公告由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23322685
乐至县教育局 028-23333791
附件:
1.乐至县2015年进高校公开考核招聘高中(职高)教师位一览表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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