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8来源:本站采编
考核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9:00考核在四川师范大学报名的考生。2015年12月10日上午9:00考核在西华师范大学报名的考生。
考核合格的应届生于2015年12月11日同甘洛中学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参加体检。
(三)体检
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考核合格的往届生于2016年1月6日体检。考核合格的2016年毕业的应届生于2016年8月17日体检。
体检地点由考核招聘小组指定。
(四)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五)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此次公开考核聘用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或辞职。
3、此次公开考核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7813010
甘洛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0834—7815317
监督电话:甘洛县纪委监察局0834—791924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此次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洛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甘洛中学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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