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0名,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金江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 www.scpta.gov.cn/)、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screnhe.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书面同意,书面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附件1:攀枝花市仁和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攀枝花钒钛产业园金江中小学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xlsx
附件3: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doc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仁和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1),《钒钛产业园区金江中小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11月13日18:00,报名入口为:(http://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仁和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科目、级别、职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仁和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咨询。
(一)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5年11月9日—11月15日24: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5年11月9 日—11月13日的工作日内到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人事股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和教育部门统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15 年11月30日9:00— 12月4日24:00时期间登录(http://bm.e21cn.com )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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