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在泸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聘6名工作人员到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名额和相关要求见《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达到相应地区最低工作服务年限要求;
4.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选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13日。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24号十楼1006)。
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现任职务的任免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核表(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直接考核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③《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④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注意: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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