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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2015-10-21来源:本站采编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最后一科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核

由考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调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动或调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报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考调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核确认的拟调动人员,取得调动人员资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上编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调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考调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调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和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17-3630310(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17-3631035(中共南充市嘉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

1、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南充市嘉陵区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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