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0来源:本站采编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职位遴选计划。
1.笔试。
①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卷面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初。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地点:州国资委人事科(凉山州政务中心708室)。
④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凉山人事考试网站和凉山州国资委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由州国资委负责组织,在州国资委纪委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实施。按照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规则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在凉山人事考试网站和凉山州国资委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从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遴选录用人员名单在凉山人事考试网站和凉山州国资委网站公布。
(七)试用。
拟遴选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调动。
经试用、政审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依次递补。
原有副科级及以上职级的,在试用期结束后,办理调动手续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可解决相应的职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五、遴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联系人:王老师、高老师
咨询电话:0834-2180015,15883481238;
监督电话:0834-2180016。
附件:1.凉山州国资委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凉山州国资委
201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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